关于印发购在中国·2025精品消费月(天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提振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后续效应,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购在中国·2025精品消费月活动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17号)要求,我市于11月份与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重点城市联动举办“购在中国·2025精品消费月”活动。期间,将联动各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扩消费活动,集中发布惠民措施,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丰富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场景,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我市活动整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