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保税区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完善孵化机构梯度培育体系,营造富有活力的科技氛围创新生态,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备案认定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1.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2.保税区众创空间
通过认定的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可获得新区培育的推荐资格,进入新区培育名单才可以获得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资格。
二、材料要求
申请认定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保税区众创空间的单位须符合《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对应提交《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或《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要求
参加本次申报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保税区科技局,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科技局邮箱(houlf@adm.tjftz.gov.cn)。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保税区科技局
联系人:侯麟飞 电话:137****7351
附件:1、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
2、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众创空间申报书
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_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pdf
561becd9611d3aed8dd95c8a01b87a2e.pdf
附件2_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9e5fa31c3dbd1575bafa7eea43f2c97e.docx
附件3_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55e287c83d0419da14bae4b0657958a7.docx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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