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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21层2101B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李杭、邵炜、郭常千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10-68991205、86433018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guochangqian@cmc.gt.cn、cmc2406@163.com |
| 项目名称 | 国家医疗保障局数据中心机房和通信基础设施租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其他 |
| 项目预算¥ | 4087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21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项目编号:B0708-CMC21N7302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数据中心1、数据中心2、国家局办公及业务系统运营情况,以数据中心1、数据中心2、京润大厦和国家局为节点通过裸光纤连接;以数据中心1为节点布设业务专线,连接32个省级医保部门数据中心,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纵向骨干网络架构;以数据中心1为节点布设业务专线,连接人社、公安等形成横向接入网络架构,共同支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14个信息化子系统的专网数据交互需求。同时,布设其他专线,以满足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子系统开发联调、测试需求。
采购数据中心1机房132个机柜租赁服务,采购数据中心2机房74个机柜租赁服务,数据中心1、数据中心2、京润大厦和国家局节点间4条裸光纤链路租赁服务,32条省际网络链路租赁服务,33条5G VPDN备用网络线路租赁服务,5条北京市内网络线路租赁服务,数据中心1和数据中心2的门禁系统国密改造服务,国家医保局监控中心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服务,联通、移动、电信各100张4G VPDN卡的网络流量服务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总价的30%(含)以上必须支付给中小企业,其中支付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8%。投标人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注.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下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项目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即:“(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上述企业划型标准仅用于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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