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市场合作 > 项目信息市场合作
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李光艳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951-5610077-808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其他 |
| 项目预算¥ |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07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SWJ-2021-0301(TZZD/NZC210034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满足职工餐厅食材正常需求,更好的服务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卫市税务局拟采购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第二标段:牛、羊肉;第三标段:猪肉;第四标段:蔬菜、水果类、鸡肉、鸡蛋、牛奶等;每标段各选一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中卫市税务局的食材配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