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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李秀凤、池锦俊、简敏成、郑改改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15240678910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广州海关2021年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其他 |
| 项目预算¥ | 3132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07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4-04A-2021-D-E02165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2021年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服务
预算金额:31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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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采购具体需求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已办理购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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