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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北京市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马倩倩/郭腾宇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311-89246112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警巡安防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采购外包服务 - 采购外包服务 |
| 项目预算¥ | 80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07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FSDY-W1001(TC219P01N)
项目名称:警巡安防无人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用有线方式将地面控制端的接口与指挥中心大屏幕连接,有线传输,采用AFS加密机制,使数据传输的可靠性提高,防止数据泄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五)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投标人应具有武器装备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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