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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潘夏雪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591-83327932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采购外包服务 - 采购外包服务 |
| 项目预算¥ | 3832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4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2021020-1
项目名称: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的液氧为深度处理臭氧制备用气源。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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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货物的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印章。(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4.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5.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资格要求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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