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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倪女士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593-2971077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工程咨询 - 工程咨询 |
| 项目预算¥ | 20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08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安华[NDSH-2021]招字第008号
项目名称: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地点:宁德市。
4.招标范围:2021年至2022年招标代理咨询服务,以实际委托工作的时间及内容为准。
5.质量要求:招标代理服务应确保过程及结果的完整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之情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工程招标代理质量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单个项目服务期要求以实际委托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营业资格;(2)投标人具备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匹配的专职人员,并通过福建省招标代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进行信息登记,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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