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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李小姐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20-83592216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暨南大学非剧毒实验废液和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服务采购(GZSW21000FG1109)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采购外包服务 - 采购外包服务 |
| 项目预算¥ | 405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1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000FG1109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非剧毒实验废液和实验废弃包装桶处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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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可兼投,但“包1和包2”“包3和包4”不能兼中,评审顺序按包号顺序,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进入包2详细评审,如被推荐为包3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进入包4详细评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2022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诚信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诚信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诚信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包1、3:HW49(900-047-49)或“HW06(900-402-06)、HW34(900-349-34)、HW35(900-399-35)”;包2、4:HW49(900-041-49))。(提供证书复印件,须体现经营危险废物类别)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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