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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底商3楼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马倩倩/李晓帅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311-89246112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
| 项目类型 | 采购外包服务 - 采购外包服务 |
| 项目预算¥ | 50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0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ZLUB-F1001/TC219P027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做好2021年度车辆装备维修工作,有效解决车辆装备故障,现选取2家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
本项目共分为2包:
包1: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包1
服务内容:对我部大中型车辆装备提供故障检测、故障维修、伴随保障等服务。
包2: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包2
服务内容:对我部小型车辆装备提供故障检测、故障维修、伴随保障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当日起至次年此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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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标准。(五)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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