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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刘先生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755-83469978、83780036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项目预算¥ | 285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4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1RGZB-F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5万元,结算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的仍以预算金额支付。
采购需求: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的安全与卫生,解决大鹏新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工作用餐问题,须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大鹏新区税务局食堂的食材配送采购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7中标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或以上以分包形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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