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措施 > 其他相关领域政策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其他相关领域政策
商务部关于发布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名单的通知
来源 : 商务部外贸司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04.03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贸函〔2026〕47号

【发文日期】2026年03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商务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简称产业园)培育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了第二批产业园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加工贸易规模水平


  要依托本地加工贸易产业基础,聚焦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着力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实现一体化集群发展。要充分发挥产业园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当地加工贸易整体规模和水平。


  二、强化合作共建,促进加工贸易协同发展


  要注重与东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进一步创新产业协作、权益共享等合作机制,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流动与共享,助力加工贸易在国内梯度转移。要探索国际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新模式,加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合作,推动加工贸易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三、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加工贸易营商环境


  要强化产业园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在项目对接、研发检测、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力保障、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工贸易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产业园培育建设工作,确保产业园做出特色、做出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外贸提质增效,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名单


2f9e8a0f6dedfd51f49bb1e021f9fa4b.doc


商务部


2026年3月21日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