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提升会展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会展审批服务效能,提高企业申办展会便捷度,现将《天津市持续提升会展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市商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徐金鑫;联系电话:022-58665909、1392076785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持续提升会展政务服务效能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会展领域政务服务办事效能,打造更加专业、集成度高、体验性强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场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我市具体部署,现就进一步提升会展政务服务效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集成服务事项,实现办展企业申办报批事项集成、展商观众参展诉求“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二、主要任务
(一)集成事项
以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会展服务”专区为平台,将办展企业、参展商、观展观众可能涉及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成,不断提升专区服务效能。专区主要服务三类对象:
1.办展主体:完善集成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的许可,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申请举办展会事项;设置线上导引事项,主要包括申请冠名中国、全国、中华字样涉外经济技术展会;地图审核事项;展会期间组织经营性演出事项。
2.参展商:设置线上导引事项,主要包括申请展品出入境通关事项;地图审核事项;展会期间组织经营性演出事项;申请个人出入境事项。
3.观众:设置线上导引事项,主要包括申请个人出入境事项;展会信息预报;展馆及周边交通、住餐引导服务。
(二)简化会展审批流程。
1.编制大型会展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公安、消防、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数据、更多材料“企业一次提交、部门共享复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2.完善会展服务“一件事”系统功能,实现系统中已有的企业基本信息、历史数据、电子证照等自动代入,减少企业填报数据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
3.优化会展审批审查流程,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环节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办理、一口反馈”。(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
4.制定免提交材料清单,对场馆方每次办展需要重复提交的固定材料,采取“一次提交、自动调用、动态调整”模式,简化申报材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
5.推动对同一承办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同一场地举办的多次相同规模的展览展销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许可,对年度内后续举办的活动实行承诺告知;相关部门在活动开始前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指导,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压缩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
(三)细化完善相关标准。
细化明确由风险评估、安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出具或要求企业出具报告的标准,为企业提供标准化电子模版或范本,指导企业便捷申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
(四)加强服务。
1.增设会展活动风险提示:针对展会特点为办展企业设置安全风险提示项,针对可能涉及的包括地图使用、食品安全、人员及展品通关等安全风险事项自动生成安全工作提示函,为办展企业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提示服务,避免不必要的处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
2.对首展企业做好服务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国家会展中心、梅江会展中心用好申报材料标准化模版,健全对首展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丰富会展专区服务事项,将申请冠名中国、全国、中华字样涉外经济技术展会事项,参展人员出入境事项、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事项、地图审核事项以及展会期间组织经营性演出事项以链接形式进入专区,为更多展商观众提供会展专题政务导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健全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定期与会展场馆及主办方沟通联系,建立服务事项台账,联动协调落实大型展会交通、后勤、安保、宣传等工作,为展会顺利举办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等)
5.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推动建立会展活动投诉接办情况分析渠道,为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和办展企业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商务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业务和技术负责人,加强信息化和业务工作统筹,共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实现“会展服务”专区打造和业务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报道,将“会展服务”专区办理途径和办事指南,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分享、发放办理手册等形式,精准告知服务对象,提高专区知晓度和应用度。
(三)持续提升效能。要积极做好举办单位和展商观众对会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提升服务质效,增加展商观众体验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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