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十三五”时期为推动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商务领域标准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推进商贸流通业规范、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以批发零售、商贸物流、居民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为主体,覆盖主要行业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基础标准和管理标准比例由2015年的50.3%提高到2020年的77.8%。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等成效显著。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标准制修订全过程在线管理,标准制定周期缩短6个月。总的看,商务领域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为“十四五”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对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时强调,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标准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面开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充分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意见》,旨在对“十四五”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安排。
加强“十四五”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 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商务发展条件深刻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准体系还不够科学;标准有效供给不足,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响应需求的标准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标准应用实施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统筹推进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等等,迫切需要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找准定位,在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描绘了未来五年标准化发展的蓝图。到2025年将初步形成科学适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国际接轨的新型商务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基本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展转变,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健全标准化管理机制,修订《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明确重点领域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指导目录和方向,开展老旧标准复审评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三是严格标准审查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四是开展标准化试点,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强化标准宣贯应用。五是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探索同主要贸易伙伴开展标准互认,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第三部分是重点领域,对一些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了要求。农产品流通方面,明确了农产品市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特别提出要研究探索内外贸流通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标准,通过标准化建设不断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生产资料流通方面,强调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生产资料流通标准体系,打通产业链各环节,以标准化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发展。供应链物流方面,重点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供应链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流通降本增效。流通设施方面,从县域商业体系、商品市场、农贸市场等层面对流通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出要求,通过智慧化升级改造,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现代服务业方面,提出加强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药品流通、居民服务业、商务信用等11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要求,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商贸流通数字化方面,研究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全流程管理标准,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标准化应用,更好支撑商务高质量发展。内外贸一体化方面,重点是加快外贸领域标准研制,组织动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研究开展跨境电商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保障政策、队伍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三、《意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和亮点?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穿商务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的重要遵循。《意见》提出加强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标准研究,就是要通过标准集成国内外最新的流通技术、专利和创新成果,促进商务领域各行业创新发展。《意见》要求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商贸物流、农产品流通标准制修订,就是要通过标准更好构建农产品、工业品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意见》指出主动研判商务领域新发展趋势,加快绿色流通、数字商务等新兴领域标准制修订,就是要引导流通企业贯彻绿色流通标准,促进商务领域节能减排。《意见》将开展对外合作,促进内外联通作为未来五年标准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就是要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国际标准,加快产业对标达标提标,促进标准化对外开放。《意见》强调优化社区便民生活服务标准,完善居民服务业标准体系,就是要通过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便民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化、均等化。
二是突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从国内大循环看,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大市场,必须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平衡。只有充分发挥标准对流通方式变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据标准构建起方便、快捷、安全的流通网络,才能更好的发挥流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实现供需平衡。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看,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影响着全球80%的贸易和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消除技术壁垒、促进国际分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对标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则国际互认,才能赢得国际市场认可,通过标准“走出去”,实现产业“走出去”。《意见》在对国内商贸标准作出详细部署之外,首次将统筹内外贸一体化单列为一个重点领域,支持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应用。鼓励同主要贸易伙伴开展标准互认,促进政策法规、质量标准、检验认证等相衔接,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主要目的就是要探索通过标准联通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突出对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高标准的支撑,标准是对行业优秀管理经验、先进技术、科学方法的总结、凝练和提升,通过标准化建设能够引导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提高流通各领域各行业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而达到引领行业创新,促进降本增效,优化市场环境,实现商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意见》注重将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十四五”时期我国贸易流通发展对标准化的迫切需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对农产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供应链物流、流通设施、现代服务业、数字商务等七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目标措施,旨在通过标准化引领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流通变革、促进消费升级。同时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作为标准应用实施的重要手段,强调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商贸流通提质增效。
四、如何推动《意见》的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工作协同。商务部将充分发挥部内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作用,将《意见》的实施与各司局的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谋划与协调配合。密切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充分发挥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标准制修订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为主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专家库,稳定和扩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支撑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培训,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工作宣传。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意见》的宣传与解读。建立商务标准化案例库和优秀成果推广平台,指导地方加强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持续扩大试点影响力。加大媒体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积极性,为《意见》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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