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天津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作出部署。《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促进内外贸高质量发展。现就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推动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途径,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现实需要。
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市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5月印发了《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2〕29号)。2022年12月,市外贸办印发通知,建立我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等21个单位为成员。
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就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作出部署,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取得实效。
(二)《若干措施》中明确主要目标是什么?
《若干措施》强调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动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若干措施》立足天津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特点及发展现状,提出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拓展内销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突出统筹规划和落地实施,增强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动力。
(四)为保障《若干措施》顺利实施,主要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内外贸一体化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展位,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我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区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若干措施》明确有关行业组织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在加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服务企业拓展内外贸市场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若干措施》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是借助各类媒体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活动报道,讲好“天津企业、天津品牌、天津制造”故事,营造支持天津产品开辟国内外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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