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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意见及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4.08.05

8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意见及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梁军,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夏洪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局长赵宇龙,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张文鑫,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刘惠杰,介绍情况并回答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梁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我市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指导天津更好发挥金融血脉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向大家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整体框架和特色亮点以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第一,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意见》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塑造高质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五次亲临天津视察调研、出席活动,对天津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引领天津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特别是今年2月1日至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提出做好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从战略和全局为天津推进高质量发展指引航向、擘画蓝图、立柱架梁,赋予天津新目标、新使命、新任务。

 

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任务。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和重要关口,出台《意见》一方面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强化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京津冀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促进构建京津冀产业链,加速形成“北京研发、天津制造”产业协同模式,唱好京津“双城记”;另一方面也是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的有力抓手,将助力天津加快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经济发展趋势和城市发展定位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与全产业链深度协同,使金融创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更好发挥金融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支撑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第二,《意见》包括总体要求、7大方面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34项重点举措,主要有五个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战略牵引。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加快实现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功能定位,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金融支持,切实把天津的产业基础优势、科技教育人才核心优势、港口“硬核”优势、城乡空间资源优势等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胜势,以金融之为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扎实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和重要部署在津沽大地见行见效。二是突出服务支撑。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优化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引进、培育和打造高质量金融运营载体,提高金融资源集聚水平,做强做优金融基础设施,提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发展水平,增强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形成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新模式。三是突出探索示范。支持在金融制度规则建设、高质量金融集聚发展、重点金融产业培育、金融产品业务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营造等领域依法合规探索实践,力争在金融与产业协同发展、金融与数字化融合发展上形成示范。四是突出一体统筹。坚持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发展,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突出务实管用。《意见》34项重点举措涵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我们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为160余项重点目标任务,将国家的支持意见真正变成一件件可以做的事、一个个可以抓的项目、一条条可以操作的措施,为全国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在行动,贵在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一手抓政策争取,一手抓见行见效,大力实施《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方案》,围绕服务实体有特色、改革创新有活力、金融标准有品牌、金融监管有成效、金融发展有质量的目标重点发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质效明显增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集聚优势凸显,区域金融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金融工作呈现出全新局面。一是扩大金融有效供给为发展“添秤”。截至6月末,全市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4.58万亿元、4.63万亿元;企业贷款扩面降本,贷款企业数增长10.4%,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0.16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1191亿元,同比增长6.2%,分别高于全市GDP增速、全国金融业增加值增速1.3个和1.4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全市金融机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有统计以来)增长超70%。实施金融支持盘活存量资产若干措施,推动金融机构以城中村专项贷款、城市更新贷款等方式为资产盘活项目提供授信融资超1000亿元。围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出台专项支持措施,落地“30万吨精制盐生产线节能电机更新项目”等一批融资租赁特色项目。三是精准发力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聚焦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平台载体持续导入金融资源,百余家金融机构与园区签约合作,园区企业半年投融资额已近全年任务量,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接续实施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3.0版,1—6月各“主办行”向对口服务产业链新增授信超780亿元,同比增长18%,新发放贷款280亿元,同比增长27.5%。四是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研究建立天津航运金融发展指数,优化航运金融资源配置,增强天津港发展活力和服务能级。助力提升适港产业发展规模,1—6月完成105艘国际船舶租赁业务,占全国总量90%以上;船舶保险保费收入超5亿元,同比增长近50%;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商业保理公司资产总额和保理融资余额稳居全国首位。

 

《意见》的出台是天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以金融之为推动“三新”做实“三量”,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全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天津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 夏洪涛:《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意见》出台着眼于提升天津金融业发展质量,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九个方面,提出34条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赋能,提出健全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金融科技赋能发展、加强科技金融政策引领和监测评估5项举措。这些举措,旨在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增强创新驱动力。例如,《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用企业创新积分等措施,可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因缺少抵质押物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二是推动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提出推进数字金融要素资源聚集、支持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丰富数字金融应用场景、完善数字化金融监管4项举措。这些举措,可进一步促进金融业转型升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是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提出培育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优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开展绿色金融标准试点3项举措。这些措施,旨在加大金融支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力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中,《意见》提出支持在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率先开展绿色租赁标准试点和应用示范。天津已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绿色融资租赁标准,并在东疆开展了先行先试,该项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打造天津融资租赁发展新优势。

 

四是加快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发展,提出完善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供给2项举措,旨在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

 

五是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提出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度、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推进自由贸易账户应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健康发展、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服务5项举措。这些举措,有助于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天津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六是促进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天津实际,重点从产业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方面提出7项举措,包括:推进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对港口航运贸易的支撑作用、支持优质资本设立各类专业化租赁公司、优化商业保理业务、提升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市场化融资能力和服务质效。这些举措,有助于巩固天津优势,增强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形成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新模式。

 

七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加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防控、防控国有企业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中小金融机构及私募基金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5项举措,旨在更好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

 

此外,《意见》还从组织领导、推动实施、人才保障3方面提出保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总的来看,《意见》强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金融支持,体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有关要求,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关要求,对于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局长 赵宇龙: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金融监管总局对天津银行业保险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强化金融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涉及银行业保险业及其他非银领域的支持措施共48项,分量重、力度大、举措实、含金量高,下面重点围绕六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是在协同合作方面,《意见》要求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依法合规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优先满足科技产业及重大合作项目融资需求。首次提出鼓励全国性银行机构探索建立京津冀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动。支持安全有序推进京津冀地区金融统计数据共享。

 

二是在示范引领方面,《意见》支持天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首次提出在金融与产业协同发展、金融与数字化融合发展上形成示范的新发展要求。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研发提供综合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天津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需要,推进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法依规加强与数字科技企业合作,推进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应用中心在津发展。支持加快建设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要求完善数字化金融监管,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和数字金融风险评估。

 

三是在创新驱动方面,《意见》要求形成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新模式。提出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专利执行和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研究探索“保险+碳资产”服务。鼓励航运保险、再保险机构在津开展新业务试点。

 

四是在突出特色方面,《意见》要求提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发展水平。提出支持开展全链条绿色租赁服务,建设全国性新能源设施租赁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授信穿透到具体项目或资产认定投放行业或领域,对深耕绿色、服务小微、支持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融资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优质航运企业入股金融租赁公司。

 

五是在专业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增强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组建重点产业链专业服务团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在符合市场需求、遵循商业自愿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租赁公司在津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专业化租赁服务。提出支持保险精算专业服务机构在天津集聚发展。

 

六是在安全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格执行中央统一的金融管理规定,加大对金融犯罪、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一是保障机构安全。稳妥化解天津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压降天津高风险机构数量。二是保障资产安全。防控国有企业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合理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与融资平台公司债券接续发行。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加强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完善数字金融安全治理体系。

 

下一步,天津金融监管局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意志和行动,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用好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有力推动各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 张文鑫:《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及支持我市特色金融发展,提出34项务实举措,直接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容有20多条。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支持建立私募基金“募投转退”全周期体系。涉及到的内容有6条。一是支持“培育天使投资人,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创投基金、并购重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基金、创投基金落户”。这两条措施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在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我市培育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构建上市前、上市后的全周期投资体系。二是鼓励“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对我市优化投融资结构、加大金融支持绿色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支持“建设私募股权转让平台”和“二手份额转让基金发展”,有助于畅通私募基金退出渠道,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私募基金在津发挥创新的撬动作用。目前,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即天津OTC)拟申请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四是“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与创投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支持“我市参与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这两条措施有助于强化“投贷联动”,畅通“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第二,支持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涉及到的内容有5条。一是强调“全面落实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支持天津OTC与全国股转公司建立合作机制”,有助于引导天津OTC进一步用好新三板“绿色通道”和“公示审核”机制,推动我市优质企业提高新三板挂牌效率,并扩容“专精特新”专板。二是鼓励“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设立支持重点产业细化引导基金”,有助于天津OTC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新设引导基金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三是支持“建设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有助于天津OTC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四是提出“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对接合作,为创业项目发展提供早期资本市场服务”,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天津OTC已与南开大学等11所高校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五是明确“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特点和企业需求,设立专门从事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业务的一级子公司或普惠服务部门”,有助于天津OTC深化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也有助于提升渤海证券等证券公司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适合场外市场特点的业务模式和管理制度。

 

第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涉及到的内容有2条。一是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我市科技型企业资源丰厚,政策有助于相关企业用好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系列政策,通过境内外两个市场上市融资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出“提升金融对港口、航运、贸易的支撑作用”。天津港是我市重要的港口上市公司,提升金融支撑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推动天津港统筹发挥上市平台和港口资源优势,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提升发展潜能、促进港产城融合。

 

第四,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涉及到的内容有2条。一是明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开展国企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工作,合理支持地方国企与融资平台公司债券接续发行”,有助于我市债券的接续发行和化债工作。二是提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是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的新渠道,专利、商标、版权等都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我市还没有该类产品,可利用政策契机抓紧推动。

 

第五,引导行业机构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涉及到的内容有4条。一是支持“在天津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助于我市增加公募基金牌照,拓宽财富管理功能。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顾、投资研发等智能化金融服务”“提升数字化营销、运营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发符合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产品,加快网点适老化改造”。这三条措施既有助于我市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提升投研、投顾能力,开展产品和业务创新,也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多元化的投资需求。目前,我市天弘基金4只基金产品已纳入全国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

 

此外,《意见》还提到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控私募基金、地方国企及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内容。我局将与市有关部门协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刘惠杰: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党中央赋予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功能定位后,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支持天津发展的综合性金融支持政策。为扎实做好《意见》落实,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下面我就《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水平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方案》确定的政策支持方向,我们充分借鉴兄弟省市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的金融支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支持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全产业链金融发展、支持金融人才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等四个方面,研究形成了量身定制、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18条具体措施。

 

《政策措施》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吸引优质金融资源聚集,提升金融集聚效应,进一步彰显金创区的显示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全市金融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形成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提出18项具体举措,包括:

 

支持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明确了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3项措施,为新设立或市外迁入标志区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和专业机构以及特色金融业态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落户、新购建办公用房、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如对新设立或者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落户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的新购或新建自用办公用房补助,连续5年每年按一定比例给予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

 

支持全产业链金融发展,明确了发展科技金融、产业金融、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的7项措施,对在重点领域服务我市实体经济表现优异的机构给予奖励,提升金融发展质效。如对每年承销科技债券和绿色债券排名全市前五的债券承销商或者承销商分公司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金融人才发展,明确加大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强化金融人才服务保障的2项措施,为金融人才及专业服务人才在津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如鼓励标志区属地人民政府制定涉及子女教育、医疗健康等方面的细化政策措施。鼓励金融人才在津发展,对取得相关资格认证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明确支持盘活存量资源、支持在金创区内举办高端会议论坛活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引领、建立重大事项专题研究机制4项措施。如每年发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对优秀案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此外,在相关要求中明确了政策措施适用主体、资金来源和政策具体实施方式等2项内容。

 

三、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聚焦推动“三新”做实“三量”,紧紧围绕“建成服务实体有特色、改革创新有活力、金融标准有品牌、金融监管有成效、金融发展有质量的金创区”的总体要求,力求做到三个“注重”,体现三个“充分”。

 

一是注重金融与全产业链深度协同,充分体现政策针对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围绕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推动全产业链金融发展,针对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金融产业,量身定做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吸引力。

 

二是注重激励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充分体现政策导向性。聚焦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重点对新引设的一级分支机构以上层级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增量业务,具有较强成果转化价值的金融标准、产品及案例,高端和专业金融人才等给予支持。

 

三是注重与实际工作结合,充分体现政策实效性。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强化与国家驻津金融监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广泛听取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经营主体政策诉求,确保政策措施可操作、能兑现。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与市有关部门、金融集聚标志区所在地政府和管委会以《政策措施》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业发展政策体系,增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为走深走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贡献天津金融力量。

 

新华社: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是金创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请问在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目前进展如何?另外,在推动产业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 夏洪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部署。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高度重视做好“五篇大文章”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金创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自年初开始,通过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赋能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

 

在科技金融方面,组织开展“百家机构、千亿融资、服务万户企业”科技金融能力提升“百千万”专项行动,实施金融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建立科技园区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并单列50亿元科技型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开展专项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3.2%和38.1%。

 

在绿色金融方面,重点从政策标准、激励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着力,先后出台了“天津绿金十条”、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运用等政策;组织研制发布了金融机构碳核算、绿色融资租赁、化工行业转型金融等专项标准,其中部分标准走在全国前列,较好地发挥了引领作用。2021年以来,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相继突破4000亿、5000亿和6000亿元大关,今年6月末达到6564亿元,同比增长18.2%。

 

在普惠金融方面,聚焦服务民生和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三四五六”专项行动,开展“四进、四送、四解决”活动。到6月末,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4%。

 

在养老金融方面,开展“金融适老化服务水平提升年”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820家银行网点完成适老化改造,占比达97.5%。同时,积极运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接支持养老机构和老年产品制造企业。

 

在数字金融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截至6月末,数字人民币实现16大类应用场景全覆盖,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分别超过3000万笔和200亿元。

 

另外,在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同时,我们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积极推动产业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发展。会同市委金融办等部门,接续实施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1.0、2.0及3.0版专项行动,实施“京津冀产业链金融支持计划”,并单列100亿元支小再贷款制造业优先引导额度,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制造业。截至6月末,累计提供相关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37亿元,引导支持制造业企业1万多户次;上半年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1.4%,其中,中长期贷款已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在航运金融方面,我们注重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支持将适港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范围,积极参与天津航运金融发展指数研制工作,推动提升航运金融服务能力。

 

《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和产业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举措,特别是,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度调增天津先进制造业领域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额度,支持天津参与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继续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试点,推广智能化金融服务,建设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金融信创云平台等等。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助力我市金融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切实加强政策宣讲,细化落实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为我市金创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天津日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作为天津“一基地三区”之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创新措施推进金创区建设,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刘惠杰: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天津金融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市的功能定位之一,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此次发布的《意见》既是天津金融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制度性文件,更是我们高标准建设金创区,推动全市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性政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用好用实《意见》,结合去年底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方案》,扎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好政策的引领作用,统筹做好组织落实。对照《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意见》在天津落地落实。同时,加快研究出台本市支持金创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为《意见》落地和金创区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组织金融机构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航运金融发展,发布天津航运金融发展指数报告,巩固提升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领先优势,形成航运金融特色品牌。

 

三是着力推进金融集聚标志区建设,打造金融主题及特色楼宇。金创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在和平、河西及滨海新区相关功能区建设金融历史文化区、金融发展活力区、租赁创新示范区、产业金融发展区等四个金融集聚标志区,我们将全力推动四个金融集聚标志区的产业导入,差异化打造金融主题及特色楼宇。今年重点推动和平区围绕万通中心、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形成金融服务组团;推动河西区将鑫银大厦、万顺国贸中心、金谊大厦分别打造成为科技金融、养老金融特色楼宇和金融人才服务中心;推动东疆综保区发挥融资租赁产业优势,建设港产城大厦;推动经开区围绕商业保理等特色业态,重点将宝策大厦打造成为北方最大的产业数字金融科技基地。

 

四是盘活使用闲置资产资源,打造金创区之“眼”。深入落实全市“三新”“三量”工作要求,对解放北路金融历史文化区的闲置楼宇进行金融盘活,在原开滦矿务局大楼建设天津金融展示中心和金融机构服务中心,推动高品质机构入驻,实行专业化运作,常态化举办高端活动,成为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高品质服务金融机构精品场所。同时,在友谊北路金融发展活力区鑫银大厦40层建设金融实体展示中心,盘活闲置资产,打造“城市会客厅”。

 

香港商报:我注意到,去年10月,天津金融监管局联合市科技、工信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请问在试点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开创性、具有天津特色的探索实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局长 赵宇龙:去年10月,天津金融监管局联合市科技、工信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试点开展以来,我们建立了“四张清单”,引领在津银行保险机构紧密围绕天津重点产业链,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共同搭建以天开园为核心的“1+N”试点辐射区,构建和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第一张清单是提供给金融机构的“科技创新企业清单”。我们与多部门合作建立了天津科创企业清单库,目前在库企业超过18000家。我们为入库企业逐户添加了所属产业链、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等多维度标签,引导26家银行创设推出科技创新要素增信产品,帮助企业获得融资增信,有助于解决轻资产科技企业融资不解渴的问题。

 

第二张清单是提供给中小企业的“银行信贷产品清单”。我们创设了一款叫做“津惠通”的金融产品自选小程序,系统归集了全辖40多家银行的300多款科技创新信贷支持产品,并正式入驻天津市政府“津心办”APP,帮助企业按照自身的条件和个性化需求,自主查询、对比、筛选出适合的金融产品,有助于解决科创企业找不到、看不懂金融产品的问题。有助于银行直接触达企业,起到了去中介作用,缩短了融资链条,降低了融资成本。上半年,累计向307户科创企业发放首贷金额接近10亿元。

 

第三张清单是提供给金融机构的“天津本地投资机构清单”。大家知道,科技金融不能只靠银行融资,还需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提供接力式全周期金融服务。我们指导天津市银行业协会与天津市基金业协会合作,制定发布了首批20家天津本地投资机构清单,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贷款+外部直投”联动方式,有助于解决成立三年以下的初创企业融资堵点问题。目前辖内银行依托清单内投资机构已经开展了批量获客、投融资撮合、研发投贷联动产品等业务创新。

 

最后一张清单是监管推动试点机构探索建立的“差异化管理清单”。做好科技金融要求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业务流程、人才队伍、考核体系等内部管理方面都要有所差异化。我们设置了授信审批、产品创设、考核激励共11个监测点位,建立了试点工作台账,监测试点机构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举措及其效果,推动金融机构在各自细分的产业赛道和企业生命周期赛道内,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有助于探索形成更大范围内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模式。

 

除了银行机构外,保险也在科技金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引领下,我市保险机构创设推出了全国首单“实验室一切险”,覆盖了科技创新源头的金融服务空白,截至6月末,该险种已累计为全市多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在内的30间实验室提供风险保障780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离不开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大力支持,请介绍一下十四五时期以来资本市场领域参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情况?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 张文鑫:近年来,在证监会党委坚强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天津证监局贯通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聚焦我市“十项行动”“三新三量”工作,推动我市金创区建设在资本市场领域走深走实。我这里主要介绍四个方面,体现在四个发力。

 

一是在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上发力。新增企业上市方面,2021年以来,我市A股上市公司由59家增至72家,净增13家,现有拟上市公司27家,基本形成了“储备培育、重点后备、辅导在审”上市梯队体系。再如,促进直接融资方面,2021年至今,我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类融资破万亿,其中这个指标在2023年首破5000亿元创历史新高。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6家上市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现风险化解与业务转型,充分体现了并购重组的重要作用。一批上市公司成为行业龙头,如海光信息、中科曙光、中远海控、中海油服、海油工程、凯莱英等。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上有40家上市公司,链主企业占比超过一半,3家为国家级链主。整体看,上市公司已成为高端装备、信创、生物医药等产业链的主力军和引领者。再比如,引导私募基金发展方面,我市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6400亿元,全国排名第8位;全国私募基金投资我市企业980家、在投本金近1800亿元。

 

二是在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上发力。支持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获证监会批复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区块链建设试点,天津OTC“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获证监会备案、现有专板企业278家,同时与新三板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和“公示审核”机制,这是新三板改革的重大措施。目前,已有多家公司通过新三板“绿色通道”机制顺利实现挂牌。

 

三是在支持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上发力。2021年以来,支持我市企业发行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债券融资400余亿元。债券融资规模很大,但科创债融资很不容易。两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今年获批,预计带动新项目投资一两百亿元。推动天弘基金4只基金纳入全国首批个人养老可投公募基金名录,专门份额超1500万元。

 

四是在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机构规范发展提高竞争能力上发力。全市证券基金期货机构财富管理规模超2万亿元。具体来说,天弘基金公募基金净值约1.2万亿元全国排名第5位;渤海证券最近在我市科技创新策源地天开高教科创园专门设立营业部;6家期货法人机构数量全国排名第7位,其中4家期货公司合计增资超8亿元增强资本实力,5家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

 

下一步,天津证监局将把落实《意见》部署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相结合,助力我市金创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时报:金融改革一直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请问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和跨境金融服务取得了哪些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 夏洪涛: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起步较早,“金改30条”中准予实施的政策已全部落地,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制度红利不断显现。近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各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持续提升外汇和跨境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跨境贸易投融资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推动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增效,让更多信用好、规模小、笔数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到6月末,全市有17家试点银行、284家试点企业开展业务,规模371亿美元。推动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持续优化,降低经营主体“脚底成本”,截至6月末,全市累计办理该便利化业务近7万笔,金额42亿美元。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例如,上半年,我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该政策,将跨境融资额度提升到原有的3倍,借款利率仅为2.78%,较境内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低2个百分点。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升级迭代,实现京津冀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互认、“身份”互通,截至6月末,全市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优质企业达955家,业务规模超3200亿元。

 

二是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功能应用不断深化。依托FT账户离岸、在岸“两个市场”融资优势,为自贸试验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利率优惠和贷款支持,已发放贷款超600亿元。创新推出FT分公司模式,搭建非自贸试验区企业享受自贸政策制度的桥梁。持续优化FT账户“白名单”政策,简化优质客户管理手续,放宽认定门槛。截至6月末,天津FT账户累计结算超万亿元,FT全功能型资金池聚集资金超350亿元。

 

三是特色租赁产业外汇服务先试先行取得新突破。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持续推进,截至6月末,租赁企业境内经营性租赁累计收取外币租金3.1万笔,金额217亿美元。顺利推进全国首个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截至6月末,全市4家融资租赁公司下设的41家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13.7亿美元。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全国首笔飞机发动机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在津落地。到6月末,全市累计办理飞机、船舶等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278笔,资金66.7亿美元。

 

《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度、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推进FT账户应用、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服务等方面,对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先进,把握优势,加快推进自贸区金改政策升级迭代,为天津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香港大公报:我了解到,绿色金融特别是绿色租赁是天津的优势产业,请问《意见》的出台对天津绿色租赁发展有哪些推动作用?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刘惠杰:近年来,我市在促进租赁行业服务支持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引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租赁公司依托租赁集聚优势不断创新产品,深耕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租赁中心。我们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部门支持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试行区,支持东疆综合保税区率先出台《绿色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在此背景下,我市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电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落地,该项目是出台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后,首个经认定评价的绿色融资租赁项目,也是金融机构首次采信和运用第三方绿色租赁评价结果给予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今年以来,我们支持东疆上线全国首个绿色租赁标准化服务平台“绿租云”,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东疆综合保税区推动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团体标准。截至今年6月末,我市租赁公司服务绿色产业的租赁业务余额近5000亿元,绿色租赁资产占比超过20%,持续打响天津绿色租赁品牌。

 

《意见》提出支持我市建设“全国性新能源设施租赁中心”,“支持在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率先开展绿色租赁标准试点和应用示范”,将进一步促进优化我市绿色租赁产业服务供给,进一步助力我市绿色租赁规模增长、业务创新、标准细化,进一步发挥我市租赁行业高质量集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势能。我们将牢牢把握机遇,充分用好政策,充分发挥全国性新能源设施租赁中心和绿色租赁高质量发展区引领示范作用,不断为绿色金融、绿色租赁发展拟定新目标、拓展新航道,持续推进绿色租赁产品和模式创新,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刚才,金融监管局领导介绍时提到,下一步要用好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推动各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有关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局长 赵宇龙:2023年3月,京津冀三地金融监管局在金融监管总局的指导下,联合签署了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推进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工作的“三项机制”。一是轮值组织机制,由三地监管局依次轮流担任轮值局,负责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商定阶段性监管合作主题。备忘录签订以来,总局政研司、三地监管局分别牵头召开四次京津冀金融监管联席工作会议。

 

二是定期磋商机制,三地监管局通过联席会议就监管协同事宜交流具体协同事项的最新进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商改进措施。在区域经济金融运行形势分析、跨地区重点项目服务、车险互碰快赔等方面持续开展工作交流、先行先试和互学互鉴。我们推动天津市银行业协会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服务联盟,出台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信贷服务和管理专项政策,制定了六方面十六项具体措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服务重大项目。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贷款余额6800亿元,比年初增加53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联合北京市分行组成行内银团贷款90多亿元,投放至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天津南港120万吨乙烯等项目,有效体现京津冀协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优势。

 

三是工作汇报和联合发文机制,不定期总结监管协同工作成效,联合或委托一方向上级部门汇报,合作形成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创新性制度安排或代表性项目案例。机制建立以来,三地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了两项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一是出台《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聚焦新市民金融服务高频场景和新市民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地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二是出台《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 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从体制机制、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改革探索、风险防控、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助力京津冀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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