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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领域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吹风会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4.06.11

6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吹风会。市科技局局长朱玉兵、市教委副主任罗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洪印、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郭文强,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问题。


市科技局局长 朱玉兵: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技和产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多次就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将提高成果转化能力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加强政策创新,强化政策落实和服务,完善市场化技术转移体系,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精准解开成果转化“细绳子”,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创历史新高,达到1957.4亿元,实现四年翻番,占GDP比重位居全国第三;高校成果转化跃上新台阶,2023年全市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6.9亿元,较上年度增长58.4%,成交额亿元以上的高校达到8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仅在天开园落地创办企业达到373家。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天津要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调研分析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问题,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分析研究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存在的堵点、难点,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学习借鉴全国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这是继2022年我市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出台《进一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之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重大举措。《若干措施》从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入推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盘活存量专利、加强绩效激励和容错免责七个方面,提出了18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现在我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主要内容和特色。

 

第一,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全流程单列管理。针对过去将科技成果视同一般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弊端,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一是,成果转化前,可以不确认成果的价值;成果转化时,由单位自主选择“协议定价+公示”、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成果价格。二是,优化成果转化后国有资产管理,转化后形成国有资产的转让、划转、退出等事项的处置,区别于一般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审批与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通过这种全流程的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构建更有利于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

 

第二,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全面落实成果转化权益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权属改革,使科研人员能够分享科技成果产权,充分调动他们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明确可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或10年以上长期使用权。二是,高校可以根据成果转化需要,将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或科技成果所有权,转由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资产管理公司等持有或管理运营,为成果转化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服务。

 

第三,深入推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一是,支持科研事业单位和科研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作价入股,可以采用先入股再分股权或先分割所有权再入股等多种方式开展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并及时编制操作指引,便于各单位操作实施。二是,支持具有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作价入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领导干部的,正职领导可以获得现金奖励;其他人员可以获得现金、股权奖励,股权激励不视同经商办企业。

 

第四,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横向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的方式,解决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明确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二是,支持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采取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开展成果转化。

 

第五,加强绩效激励和容错免责。一是,明确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双不受限”,即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予以单列,但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二是,强化成果转化绩效运用,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科研事业单位创新能力评价和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三是,实行成果转化容错免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合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单位领导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责任;对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中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等部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服务,加快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让科研单位、科研人员都能够了解政策、落实政策、享受政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科技支撑。

 

科技日报:我想请问局长,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带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呢?

 

市科技局局长 朱玉兵:习近平总书记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实也是一纸空文。现在政策已经制定出台,抓好落实是下一步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我们接下来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落实。第一,加强组织推动,推动“一门式”服务。一是,科研事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科研、财务、人事、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成果转化协调推动小组,制修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和流程,形成完善的制度规范和管理体系,加快政策落实落地。二是,指导各单位推行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即“只进一扇门”“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提高成果转化服务效率。

 

第二,加强宣讲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落实精准性。一是,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国家鼓励成果转化的政策导向、我市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政策体系激励举措等,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成果转化的浓厚氛围。二是,面向科研人员,重点介绍权益分享、税收优惠、绩效评价、容错免责等政策要点,打消思想顾虑,激发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面向管理人员,指导精准把握政策要点、操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及时解决操作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政策高效顺畅落地实施。

 

第三,加强典型案例示范,引导成果落地转化。一是,遴选部分科研单位开展重点改革事项先行实践。这次改革力度比较大,希望一些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案例分享等方式推动典型案例和示范模式在各科研单位中互学互鉴、全面推广。二是,以天开园为核心,加强成果转化创新政策与天开园政策升级版的协同配合,我们近期也出台了天开园政策2.0版共45条,很多也涉及成果转化,要与成果转化创新改革18条形成合力,优化科创服务生态,引导带动更多高质量成果在园区转化孵化、注册落地,大力吸引京津冀和全国的科技成果加速来津转化、产业化,加快打造天开园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成果转化示范区,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篇章贡献科技之为。

 

中新社:高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请问市教委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在推动高校成果转化方面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市教委副主任 罗延安:去年以来,市教委多措并举畅通校企握手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建立“握手”机制,促进供需匹配。去年以来,累计梳理高校485项可转化科技成果、梳理735个科技创新平台,同时挖掘1000余项企业技术需求。二是举办一系列“握手”活动,深化校企合作,组织20余所在津高校与1400余家科技企业举办“校企紧握手”“校企下午茶”等专题对接活动60余场。三是拓展“握手”效果,建设90个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补齐补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轻工等12条重点产业链以及数字经济、双碳等重点领域,促进融合发展。

 

在“成果转化18条”起草过程中,我们与市科技局一道围绕高校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找到了一些高校成果转化堵点和痛点,并制定了改革举措。后续,市教委将结合我市高校实际,推进实施成果转化“三个一”行动。一是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转化效率。市教委支持和指导高校按照“只进一道门,只见一个人”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链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解决多头管理问题。二是绘制一张明白纸,提供转化参考。明确成果转化各方职责、转化路径及转化流程,为成果转化实施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出台一个政策包。梳理我市现有成果转化政策要点,解决痛点、打通堵点,推进政策系统性改革,构建成果转化良好生态。目前,已出台多项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比如《关于印发建立校企握手通道若干举措》《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政策,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市教委将结合新政策的出台,推进实施“千团千企融合创新计划”,联合京津冀三地高校组建1000个创新团队与1000家龙头企业深度对接,开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项目组织和技术研发,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师生通过成果转化进行创新创业,孵化企业。进一步完善转化对接机制,畅通转化对接渠道,通过校企合作凝练创新团队、共同组建平台,实现各类要素资源的有效整合,一体化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津云:请问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杜洪印: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一环,市卫生健康委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作用,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我委在全市所有57家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开展临床需求牵引科技创新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的发展现状,深入查找难点堵点。根据临床科技创新和转化需求,举办成果转化政策宣讲、转化项目对接签约及临床试验与研究型病房建设研讨会等专场活动30余场,500余家次医疗卫生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约5.7万余人次参与。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加强行业政策保障,优化成果转化氛围,提升全系统科技成果转化理念,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见行见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优化卫生健康行业政策。印发《天津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试行)》,从成果管理、收益分配、税收缴纳、人才评价及尽职免责等方面,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规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指标体系,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人员自觉性和主动性,释放创新活力。

 

二是搭建医产学研融通平台。积极运行天津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努力推动临床资源与企业需求对接整合,提升成果展示、需求梳理等服务能力,构建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协同发展模式,夯实“资源共享、科研合作、培育孵化”平台,为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创建“握手通道”。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活动保障。举办资源对接会、成果推介会、转化大讲坛及项目路演等专项活动,以官网专栏、科技展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优质科技成果。开设“创新转化门诊”“医学PI陪伴服务”“工程师进临床”等系列主题服务,促进成果转化高效便捷,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四是推动转化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优化成果转化率和转化效益在绩效评估中的占比、加强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确保国家及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生效。

 

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持续引领全市医学学科发展,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保障,为健康天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法治日报:请问在推动若干措施落实中,针对盘活存量专利、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计划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郭文强:促进专利技术转化离不开供给端高校院所和需求端企业市场主体的支持和配合,基础在于盘清专利底数,成效在于盘活专利资产。近年来,市知识产权局在相关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加快促进专利产业化。今年先是与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专利盘点盘清工作。后又与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部门共同开展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支持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盘活存量专利实行开放许可、鼓励专利先使用后付费作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若干措施之一,也是市知识产权局围绕打造新质生产力,促进专利资源的高效配置,推动更多专利技术从“实验室”走到“生产线”,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丰富了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与方式。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能够降低专利技术交易成本,推动专利价值实现最大化。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是盘活存量专利的重要手段。

 

为有效促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市知识产权局十分重视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以及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成果效能。一是依托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已实现挂牌、受让、竞价、签约、结算、鉴证在线全流程。平台上线至今,发布开放许可专利1130项,达成许可使用326项。二是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园区,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2023年12月,天津滨海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区内机构覆盖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部六大领域。三是利用滨海新区、东丽区运营服务体系已建成的运营生态,积极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落地,已探索推出“专利开放许可+限期免费”模式和“入门费+提成”模式,促进专利技术快速许可。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上下功夫,从盘活专利存量、做优专利增量、提高专利质量三方面发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用好已建专利开放许可展示平台,优化专利交易流程、专利许可交易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强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提升整体的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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