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红桥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全方位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精心做好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指导和内容审核。认真对照《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组织推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做好工作落实。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协助区委、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百余条。对疫情防控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我区疫情动态、政策措施、防控知识等信息。公开全区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23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三是持续推动政策解读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将“政策解读”纳入各部门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发文要件内容,组织开展辅导培训并把关审核,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14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配有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设立“决策意见征集”专栏,向公众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开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是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多次组织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对政务信息报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规范进行指导培训,强化保密教育和信息安全,取得良好效果。
(二)高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
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切实依法依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上年度结转办理8件,其中结转2023年度2件,其余52件全部按时答复,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高质量提升政府信息管理。
指导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格式,2022年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14篇。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和信息引用等工作。
(四)高品质推动平台建设。
持续提高政府网站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对网友反映的网站内容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2022年共完成“政府网站找错”督办整改4件,及时清理政府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结合《2022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调整考核内容,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高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发布形式不够多样,运用创新举措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方面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在政策性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将解读材料发布,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
二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维护,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完善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的“其他结果”共包括11项,其中:申请延期答复2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6项,所提申请相关文件属性为“不予公开”3项。
2021年度未审结的复议后起诉案件1件,2022年度审理结果为驳回。2022年度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1件审理结果为驳回,1件尚未审结。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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