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关于天津市拟推荐申报2022年第29批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的公示
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等有关文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2〕751号)要求,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组织了专家评审。
经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查询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走私及税收违法信息情况,核查有关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经专家综合评价,拟推荐以下5家企业申报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3家企业申报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具体名单附后)。
现将拟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2022年10月2日
(联系人:井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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