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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服贸(外包)通知公告
市商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天津市 数智供应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天津市商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5.09.25



市商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天津市数智供应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制定的《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我市供应链数智化创新发展与应用,增强供应链韧性,提升企业竞争力,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天津市数智供应链发展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商务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数据局      市税务局


                              天津海关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  石学亮;联系电话:022-63085479)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天津市数智供应链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及商务部等8部门制定的《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加快我市供应链数智化创新发展与应用,进一步发挥数智供应链在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强化产销衔接、提升流通效能、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上协同发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数智供应链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传统供应链赋能,“一链一策”进行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构建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为我市经济持续向上向好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30年,基本在我市农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等领域建立起数智供应链为引领的供应链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智供应链培育、建设和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智供应链企业,我市供应链整体韧性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任务分工


(一)加快农业数智供应链发展。发展智慧农业、订单农业,结合产业融合项目完善农产品初加工、分拣、储存设施,数智赋能农产品产销链条。鼓励企业借助城市共配平台等开展冷链物流运输,减少流通损耗,提升商品质量。加快数字乡村试点场景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农业各领域环节数智化转型。在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构建大田、果园、设施、畜禽、水产全领域无人农场应用场景,形成产、学、研完善的全链条智慧农业产业生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发展农村直播电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领域深度赋能应用,培育智能工厂。支持制造业借助数智技术,建设集物资采购、需求预测、自动排产、库存动态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制造标准化、柔性化和智能化。开展人工智能+制造行动,鼓励链主企业联合行业组织、转型服务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等环节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强化批发业供应链集散功能。支持商品类交易场所以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方式依法合规开展商品现货及电子仓单交易业务,开展产能预售、订单交易等模式创新,服务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天津国际电子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等做大做强。引导农产品市场进行数智化改造,重点支持静海海吉星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数字平台,推广电子结算,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零售业供应链供给水平。推动零售企业应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体系,实现商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路追溯,优化进销存管理效率。支持企业搭建供应链协同平台,降低多级库存冗余,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支持山姆超市、京东MALL等企业建设前置仓,加强零售业供应链协同,发展集采集配、统仓统配、集中配送、共同配送,提升配送效率。引导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引入优质数字化服务商,数字化赋能实体零售,打造数字化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五)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高标准开展好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建设工作,依托天津市智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津港通平台、物贸跨境服务平台等,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开展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等,探索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落地实施模式。依托网络货运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定期做好网络货运企业的信息监测,加强东疆等网络货运聚集区的指导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谋划和储备重点物流项目,为重点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全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开放工作,不断优化路径规划、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事故和故障、降低燃油消耗,实现物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天津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培育一批数智供应链龙头企业,推动中信梧桐港、华喜汇通等相关领域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数智化转型,为中小企业提供第三方、公共、共享的供应链及金融服务,开展全流程资源整合,统筹原材料采购、生产调度、物流配送等环节,优化库存管理和供应商协同,通过智能算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企业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科学预测需求波动并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实现供应链全链路可视化管理;及时识别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风险,构建应急响应机制和弹性供应链网络;打通上下游企业数据壁垒,提供跨境物流、报关清关等一站式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建设天津数据要素赋能服务中心。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合规安全等数据流通全链条服务。支持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参与制定交易领域标准规范,发展消费积分业务,赋能供应链数智化转型。支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互联网法院等打造产业生态,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数据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数智供应链对外开放合作。‌支持跨境电商与海外物流融合,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提升国际供应链响应速度。鼓励国际化大型航运企业扩大船队规模,加密天津港国际海运航线。加快出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探索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优化贸易便利化政策,‌扩大保税业态试点,拓展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范围。支持传统制造业搭建行业垂直平台,拓展国际营销渠道。支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为“一带一路”进出口企业、口岸、保税园区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数据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数智供应链技术创新应用。支持区块链体系架构、隐私保护、系统治理、安全监管、智慧合约、跨链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争取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软件等领域国家政策支持,加快补齐底层技术短板。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以数联网为支撑的全市数据流通利用设施统一底座,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为企业数据流通利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数智供应链数据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鼓励供应链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参与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快落实《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行为,为供应链数据开发利用创造更好政策环境。制定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动态更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开发应用场景,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场景建设。落实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组建数据资产服务专业委员会,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推动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与北京数据交易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企业提供异地融资授信、数据资产入表等业务,构建“区域+行业”数据产品专区矩阵。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结合产业特性及数据特点,挖掘数据价值,形成可为产业发展赋能的可交易数据资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委、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天津海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科研院所、供应链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组成的数智化供应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和资源共享,共同参与相关标准规则的制定、数据库的建设、供应链数智化应用和重点项目的推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天津海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中央和地方政策资金,支持农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及物流企业项目数智化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强化产销衔接和物流运输,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一批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共同负责)


(三)做好人才智力保障。支持和引导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大数智供应链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相关特色学院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调育人,支持推动京东集团牵头,联合天津大学、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全国智能供应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增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数智供应链人才供给。(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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