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实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的部署要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按照《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框架协议》和《京津冀三省市协同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建设方案》,请遵照执行。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天津中心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实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以下简称“天津中心”)的部署要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科技部关于支持建设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和《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框架协议》有关要求,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京津冀中心”),实体化运行天津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天津中心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把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结合起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升科技创新增长引擎能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
(一)中心定位
天津中心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成为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融合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共建京津冀中心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的组织者,成为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科技教育人才融通发展的促进者。
核心功能锚定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和科技、教育、人才、产业、金融融通机制,组织协同创新联合体,强化颠覆性技术挖掘、发现、筛选功能,承接吸纳北京的科创资源,促进北京科创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有效结合。依托我市作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科教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生产要素齐全的良好基础,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深化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我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一基地三区”建设走深走实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二)建设原则
——坚持战略性。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技术创新需求,坚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定位,坚持“四个面向”,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增强综合性。聚焦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特征,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各种创新力量优化集聚整合,统筹项目、基地、人才等创新资源,激活存量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
——突出创新性。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积极争取更多国家战略力量在津布局,聚焦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围绕服务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各方面的比较优势,创新区域间及创新主体间的合作机制,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搭建从“科学”到“技术”再到“生产力”的桥梁纽带,整体提升科技创新引擎能力。
——强化协同性。发挥天津中心作为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天津区域内的协同纽带作用,强化“政产学研用金服”深度融合,促进区域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形成科技创新强大合力,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
(三)建设目标
2024年,实现天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京津冀中心本部、河北中心、雄安中心形成联动机制;共建差异化技术创新平台,挖掘遴选约10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成果;组织推动京冀创新机构与我市5家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引入约10项来自京冀地区的科技成果在津落地转化;培训京津冀区域技术转移人才约800人次;组织项目推介、供需对接、融资路演等系列活动10余场次。
5年内,天津中心力争形成自我发展能力,与京冀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基本形成,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效能明显提升,在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发挥支撑作用,合力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为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积极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贡献科技创新力量。
二、组织架构和协同创新机制
天津中心作为京津冀中心在天津区域的分中心,由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开集团”)作为天津中心运营主体,单独设立天津中心业务板块,增设“天津中心事业部”,下设项目发展组、成果转化组、网络协作组三个工作组。天津中心日常运营与集团原有部门一体化推进,业务上既有分工,亦有协作。天津中心在京津冀中心本部指导下,按照“统揽而不包揽”的思路,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企业、基金、服务及成果转化基地等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构建科研网络、产业网络、服务网络、基金网络四个协同创新网络,打造由京津冀中心(本部)+天津中心(分中心)+4类协同创新网络构成协同创新体系的“1+1+4”组织架构。
天津中心组织架构和协同创新机制示意图
(一)指导委员会
主 任: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市科技局、京津冀中心本部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协同办)、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滨海新区、南开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等有关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北京市、河北省科技部门及天津中心等相关负责同志。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天津中心重大事项,协调推动天津中心建设发展。加强向科技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科技部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北京市和河北省的人员交流互访,协调三地共建京津冀中心有关事宜。推动与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京津冀中心指导委员会,与科技部成果转化促进司、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和京津冀中心、河北中心共建京津冀中心工作推进组。
(二)天津中心事业部
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开集团”)作为天津中心运营主体,单独设立天津中心业务板块,增设“天津中心事业部”,下设项目发展组、成果转化组、网络协作组三个工作组,实现天津中心实体化运行。天津中心在京津冀中心本部统一指导下,与河北中心、雄安中心协同联动,建立完善跨区域的协同创新体系,打造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战略节点及枢纽。天津中心在天津区域集聚整合全市有关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企业、基金、成果转化基地等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共建,并与北京和河北的各类创新主体优势互补,形成京津冀科技创新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共建京津冀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以市场化机制为纽带,以应用场景为驱动,以产业化目标为导向,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项目发展组面向京津冀区域汇集优秀科技成果、颠覆性技术项目,与京津冀中心本部开展项目论证,并积极争取国家课题,加速项目研发与熟化。
成果转化组负责挖掘我市及区域内应用场景,通过供需对接、项目推介、揭榜挂帅等形式组织应用场景及技术需求与京津冀科技成果进行对接,推动优秀科技成果在天开园等载体落地转化、产业化。
网络协作组负责推动与区域内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的横向合作,融入京津冀中心体系,构建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协作网络。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
主任:拟由知名院士担任。
成员:拟由京津冀区域若干名专业技术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等组成。
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天津中心项目遴选挖掘、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产业化项目落地、人才队伍建设、交流活动开展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为天津中心业务开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协同创新体系
在京津冀中心本部的统筹和指导下,天津中心着力打造科研网络、产业网络、服务网络、基金网络四个协同创新网络,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形成协同创新体系,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1.科研网络
主要成员包括我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和我市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创新中心,并通过京津冀中心本部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央院、央校建立跨区域的科研网络。天津中心在京津冀中心本部指导下,组织创新网络成员共同征集筛选原创性、颠覆性技术项目和科技成果。同时借助协同创新网络及合作共建的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成果对接概念验证、中试平台、应用场景等资源,加速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力争通过项目遴选及资源匹配,加速一批优秀成果研发攻关,加快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2.产业网络
天津中心立足我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围绕信创、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石化等产业,结合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的技术需求,广泛征集并凝练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需求,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在京津冀中心本部支持指导下,推动京津冀区域内创新力量与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创新资源集聚整合,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一起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的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天津中心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对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项目择优进行资金匹配支持,力争在我市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3.服务网络
服务网络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天开高教科创园、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重点园区。天津中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京津冀中心本部共同梳理可产业化的优秀成果,以科创资源交流对接活动为抓手,发挥技术转移人才及孵化载体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与服务机构有效衔接,打造天津中心合作交流服务平台,畅通院校成果与科技园区的“握手”通道,服务优秀科技成果在津转移转化。针对成熟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天津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后择优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服务落地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衔接,提升初创企业的生存力和竞争力,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4.基金网络
基金网络主要包括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等政策类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群。与京津冀中心本部、河北中心及社会金融机构共同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基金,以市场化机制加快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和科技成果在区域内流通,为天津中心重点培育、引进的落地项目提供金融赋能,促进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使金融创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探索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一是建立“共商共建”机制。商请京津冀中心建设主体加入到天津中心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部署天津中心重点工作并推动落实。积极支持京津冀中心本部统筹协调天津中心、河北中心、雄安中心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组成京津冀中心的有机整体。二是搭建“共通共享”网络。天津中心聚集本市优势创新力量与京冀共同开展项目推介、供需对接、学术交流、融资路演等常态化交流活动,畅通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对接渠道,共同形成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及产业技术需求清单,实现应用场景、科技创新成果、产业技术需求等创新资源共享。
(二)打造区域差异化平台。一是建设颠覆性技术项目挖掘平台。深化与京津冀中心本部的合作,利用京津冀中心本部与我市建设的各创新平台挖掘遴选原创性、颠覆性技术项目,协助京津冀中心本部组织论证,争取纳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项目支持体系。天津中心通过对接匹配概念验证、应用场景、资金及载体等资源,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优秀储备项目进行重点服务和培育,加快在津转化和产业化。二是引入更多北京科创资源共建创新平台。结合我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天津中心借助京津冀中心本部合作院所、专家等资源渠道优势,组织“北京优秀科技资源进天津”等活动,推动北京创新机构与我市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及链主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合作,积极争取更多国家战略力量在津布局,在天津布局建设专业领域创新平台,实现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充分结合,提升科技创新增长引擎能力。三是增强我市技术创新平台辐射能力。结合我市创新资源优势及河北环京津区位优势,组织我市高校、院所、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力量开展“天津科技进河北”等技术成果推介活动,推动与河北省重点产业的对接合作,为我市科技成果寻求更多的应用场景,提升天津中心在区域内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是组织推动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围绕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聚焦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天津中心联合京津冀中心本部、河北中心聚合区域内优势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力量,与我市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对接合作,组建跨区域的创新联合体并协同攻关。二是依托北京创新资源,建立企业出题、京津冀高校、院所破题的开放创新机制。聚焦我市信创、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引导、推动重点企业凝练出亟待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天津中心将关键核心技术需求通过京津冀中心本部在北京“张榜”,利用北京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为我市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问题。三是服务河北及雄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天津中心组织我市的优势创新机构对接河北及雄安的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推动天津的创新力量与河北及雄安的相关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服务河北产业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承接北京优秀成果来津转化。加强天开高教科创园、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科创园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对接,推动更多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通过京津冀中心本部拓展与北京高校、央企央院的对接,推动北京科技成果与我市重点园区对接,建立北京科技成果与我市重点园区的“握手”通道,结合天开园等科创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北京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在津布局,持续深化与迈坦、硬创空间等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助力将北京科技成果、技术人才“引进来”。二是服务我市优秀成果留津转化。天津中心面向我市科研机构,遴选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项目,通过链接金融机构,以及对接概念验证、中试平台,开展撮合对接,拓展应用场景和转化载体等资源,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助力我市优秀科技成果“留下来”,实现产业化发展。三是打造科技创新基金群。协调推动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京津冀(天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母基金等政策类基金发挥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布局建设子基金,引介京冀金融机构在津发展,积极参与京津冀中心本部协同创新基金组建,与我市产业基金形成联动,形成围绕天津中心建设、覆盖企业成长周期的科技创新基金群,为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在津落地及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是培养技术转移人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培训基地(天津),与北京、河北及雄安联合开办培训班,培训技术经理人和科技成果评价师,打造具有专业化能力、复合型背景、国际化视野的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专业人才。服务京津冀三地技术经理人在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进一步提升区域内成果信息流转及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比重。二是培养创新工程师。天津中心联合相关机构,面向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工程师、创新培训师和创新咨询师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建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做出重大事项安排。
(二)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天津中心运行经费纳入天开集团统一核算、统筹保障。市财政利用现有科技专项资金对天津中心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给予支持,一方面对获得科技部立项的颠覆性项目进行匹配;另一方面支持符合天津“1+3+4”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方向,具备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三)创新天津中心商业模式。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优化商业模式,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通过“先拨后投”“拨投联动”的形式,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推动天津中心逐渐形成自我造血能力,实现财政资金逐年退坡,从而形成财政资金循环放大使用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专家库。汇集京津冀三地科技专家信息,建立专家库,为天津中心业务开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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