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经开区各孵化机构:
为提升新质生产力,推动孵化机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落实“区级-市级-国家级”孵化机构培育体系建设,按照《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和新区科技局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备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滨海新区区级众创空间备案
2.滨海新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工作要求
1.拟申报区级孵化机构的企业须符合《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申报众创空间备案的企业需填写《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企业需填写《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佐证材料。
2.请注册在经开区的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周二)下班前将装订好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至经开区科技局(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泉州道3号北塘建发大厦A2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xy@teda.gov.cn。纸质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经开区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和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孵化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材料报送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6878917、022-66878919
附件:1.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
2.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3.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附件1: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的通知
3657b3465b76ef94a51f313dc0f61f66.pdf
附件2: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4431b9c65d468d147b5e9b0068496e64.doc
附件3: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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