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各有关单位: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人工智能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按照项目化推动建设要求,现组织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2024年7月22日前
二、征集范围
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符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本次征集的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方向为:智慧城市建设国家级标杆区、自主算力引擎国家级领航区、智慧港口国家级示范区、车联网应用国家级先导区、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征集范围申报重大项目和平台,填写附件表格,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报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为提升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质量,原则上申报的项目和平台总投资额应超过1000万,建设单位应为规上企业。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将成为我市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作为申报相关政策支持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附件: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表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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