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战略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按照《天津市2024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津人社办函〔2024〕146号)工作安排,现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预报名参加2024年专题研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专题研修班预报名拟安排5期研修,均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根据预报名人数确定举办的研修项目,不能开班的研修项目报名人员将采取沟通协商方式调剂到能正常举办的研修项目。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研修班(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拟于7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成都基地举办,5天左右。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专题研修班(聚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拟于9月在清华大学举办,5天左右。
(三)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专题研修班(聚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等):拟于10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6天左右。
(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专题研修班(围绕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验,运用数字技术建设智慧城市等):拟于11月在浙江大学举办,5天左右。
(五)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专题研修班(聚焦创新型人才培育、管理等):拟于8月在北京大学举办,5天左右。
二、参加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有意愿参加项目研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其中,第六批“131”团队、第一批“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成员原则上要参加3项左右专题培训项目,2019年度“131”人才原则上要参加2项左右专题培训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人社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各研修项目,督促人才所在单位落实人才参加研修所需经费,为人才参加研修提供便利。其中,“131”人才和团队及“项目+团队”参加研修所需的相关费用,可从已划拨到各单位的人才(团队)培养(建设)资助经费中列支。
(二)请各主管部门将填报好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6月12日(星期三)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盖章PDF版以及word格式)。
联 系 人: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 张维、常金燕
联系电话:022-28013597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2号B座二楼
电子邮箱:rcpxb@tj.gov.cn
附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专题研修项目预报名汇总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专题研修项目预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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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预报名2024年专题研修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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