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坚期,也是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研究和编制好我市“十五五”规划,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现将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共21个。围绕研究确定全市“十五五”规划的指导方针和目标指标,提出“十五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基本思路、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等课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课题。对标国家重点领域,提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人口高质量发展等课题。具体内容参见《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咨询企业等有关智库机构均可参加选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具体要求
1.课题研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数据、案例分析,提出符合天津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2.每项课题明确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不应超过2个。
三、选聘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2024年6月10日。
(二)材料报送
可登录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fzgg.tj.gov.cn),下载《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和《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并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2024年6月10日前将申请书通过邮寄方式送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信封右上角处注明“天津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天津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三)课题遴选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程序组织课题评审,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择优遴选,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后,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四)进度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承担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形成开题报告,正式启动课题研究。8月30日前形成并提交课题中期报告,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对研究报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于10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对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300040
联 系 人:曹珑、李振辉
联系电话:022-23142377
传 真:022-23142091
电子邮箱:sfzggwghc@tj.gov.cn
附件:1.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
2.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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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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