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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领域通知公告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天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4.05.17

各有关单位:

 

为延揽储备青年人才,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要求,聚焦国家战略和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围绕应用基础、前沿技术开展创新研究,培养支持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人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市科技局现发布《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我市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研究。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2024年1月1日未满四十周岁;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五)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天津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4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10月至2028年9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

 

(三)项目经费

 

对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再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具体规定按照《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津财教〔2021〕1号)执行。

 

(四)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下载。

 

3.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4.项目承担单位需通过“三重一大”制定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自主申请、局级主管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

 

(一)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杰出青年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6月1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4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1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立项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其他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附件: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

 

2024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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