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服贸〔2021〕20号)相关要求,由天津市商务局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对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项目申报受理情况有任何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馈。
附件:72b88da20080a1dc6bce35d3b5b04d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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