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2021年9月2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贸促会等7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20个试点地区。
近年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重点联系机制,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平台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一批千亿级交易规模的商品市场和平台,培育了一批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专业型商品市场,形成了一批引领市场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2021年5月,商务部等7单位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优化商品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商品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商品市场创新融合,选择有基础、有潜力、有意愿的地区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确认、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指导试点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加快形成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