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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韬观点:3+3+3路径体系--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特别研究(下)
来源 : 鼎韬产业研究院 鼎韬洞察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2.10.20


鼎韬对标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的相关表述和政策导向,提出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的3+3+3路径体系,即顶层设计三要素、产业发展三支撑和基地建设三使命。


示范区建设三使命


数字贸易示范区的三个重要使命分别是规则对接、治理探索和和制度创新。数字贸易国际规制对接、监管治理模式探索和体制机制创新不仅是商务部对于数字贸易示范区的要求,同时也是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核心诉求和挑战。


数字贸易正在引发一场深刻的贸易革命,并重构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数字贸易也是各国争夺国际贸易竞争战略制高点和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焦点,成为国际规则博弈的新赛道。当前,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大国纷纷通过出台国家战略,完善国内立法,加强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为数字贸易定规立制。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高点,对于推动我国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数字贸易示范区要建立专门研究机构或者智库单位,针对重点国家和行业的数字贸易相关规则、法律法规和流程等进行全面解读,为数字服务出口企业答疑解惑。加强对数字贸易发展与国际规则问题研究,开展关于数字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统计、争端解决机制、新型数字贸易规则影响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为国际业务开展、规则对接,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子摩擦”做好准备。同时为我国参与多双边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和制定提供丰富的地方样本和创新案例,共同争取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订的主动权


当前全球范围内缺乏完善的数字治理体系和统一的数字治理规则,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制度体系、文化理念等方面的差异,在数据流通与保护、数字平台竞争、数字税收、数字货币、平台责任、人工智能伦理、网络生态、数字安全等诸多重要议题方面,全球治理仍处于无序状态。数字治理碎片化将加剧数字鸿沟和数字贸易失衡,影响全球包容性增长。


数字贸易示范区要积极主动承担职能,统筹数字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立足《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基础上,依托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联合多部门和企业机构先行先试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电子签名、贸易便利化和数字贸易统计等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各项改革政策,从实践中总结和创新,积极探索地方特色的数字贸易监管治理和机制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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