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业服务 > 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服务 > 专利、知识产权服务

专业服务

PROFESSIONAL SERVICES
专利、知识产权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09.21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

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c82630784de096a10dd358866d2afe8b.pdf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02f83143aab210e4fa6902d9850f5ed3.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