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
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与物流供应链行业协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5〕257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服务贸易和现代物流产业领域的积极作用,及时掌握我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服务水平,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天津市商务局委托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与物流供应链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货代物流协会”)承担我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和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有关工作,市商务局会同市货代物流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2025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 ),在对外贸易项下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的国际货运代理备案栏目申报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并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准确性。
三、请市货代物流协会通知现有国际货运代理重点联系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 2025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如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有调整,市货代物流协会需经我局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货代协会提出,并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四、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货代物流协会持续做好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企业上报数据,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和便利。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商务局服贸处或市货代物流协会联系。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贸处 刘源;联系电话:022-63085515;
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崔成海、糜蕾、陈静;
联系电话:022-23140038、022-23140032、022-23140036;
电子邮箱:cuich@tiffa.net.cn;
网上登记咨询:杨逸芊;联系电话:022-23398336;
电子邮箱:yangyq@tiffa.net.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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