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决策部署,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型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573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津南区人民政府,委托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总结梳理制约我市产教深度融合的瓶颈问题,充分了解我市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政策诉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