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商资函〔2021〕523号,以下简称“商务部《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发挥开放平台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