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规范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5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本办法涵盖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9〕17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