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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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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6

2024.04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按照《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3〕31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强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的培训、指导和服务,现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5

2024.04

市科技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7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5

2024.04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要求,助力制造业立市发展战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3〕1号)以及2024年度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开展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15

2024.04

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 2024新西兰-中国商品博览会及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为帮助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境外展会平台,拓展客户渠道,加强交流合作,市商务局拟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2024新西兰—中国商品博览会及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等展会,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1

2024.04

关于邀请参加天开园物联传感领域合作对接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天开园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开放创新生态,加强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培育,深化各类创新资源与天开园的合作,现定于4月18日(星期四)14:00在天开园天开广场(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6号楼301会议室召开天开园物联传感领域合作对接会,会上将邀请天津新智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介绍服务能力和业务,促进企业业务合作与服务对接。请意向参会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加。

11

2024.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申报工作,我局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财〔2024〕9号)。

10

2024.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我部编制完成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0

2024.04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9

2024.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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