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行动 激扬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着眼今后五年,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导向,聚焦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十项行动,即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行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行动、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这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是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激扬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关键着力点。深入扎实开展好这十项行动,将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